阅读点数:[ 0 ] 文章简介:地面辐射供暖系统未经调试,严禁运行使用。
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运行调试,应在具备正常供暖和供电的条件下进行。
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调试工作应由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配合下进行。
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调试与试运行,应在施工完毕且混凝土填充层养护期满后,正式采暖运行前进行。
地面辐射采暖的交工验收阶段, 具体要注意哪几点呢? 一、验收前应准备的文件 1.检验、调试及验收应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监理单位组织各相关专业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做好记录。2.施工图设计单位应具有的设计资质证书,修改设计后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文件。3.工程建设批准文件。4. 专业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书,工程质量验收人员应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5.施工、安装质量控制措施及验收标准。 二、低温热水系统检查和验收的具体内容 1.管道、分水器、集水器、阀门、配件、绝热材料等工程用料的质量;2.原始地面、填充层、面层等施工质量;3.管道、阀门等安装质量;4.隐蔽前、后水压试验; 5.管路冲洗; 6.系统试运行 三、 施工安装质量验收 1.地面辐射供暖系统所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组件、配件、绝热材料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以及进场时所做的检查验收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 2.阀门、分水器、集水器组件安装前,应做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在每批数量中抽查10%,且不得少一个;对安装在分水器进口、集水器出口及旁通管上的旁通阀门,应逐个做强度和严密性试验报告。 3.阀门的强度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1倍;公称直径不大于50mm的阀门强度和严密性试验持续时间应为15分钟,其间压力应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及密封面应无渗漏。 4.加热管安装完毕后,在混凝土填充层施工前,应按隐蔽工程要求,由施工单位会同监理单位进行中间验收。 5.地面辐射供暖系统中间验收时,下列项目应达到相应技术要求; (1)绝热层的厚度、材料的物理性能及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2)加热管材料、规格及铺设间距、弯曲半径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可靠固定;(3)伸缩缝应按设计要求铺设完毕; (4)加热管与分水器、集水器的连接处应无渗漏; (5)填充层内加热管不应有接头; (6)分、集水器及其连接件等安装后应有成品保护措施。 四.验收的几项要点 1.水压试验应在系统冲洗之后进行,冲洗应在分水器、集水器以外主供、回水管道冲洗合格后,再进行室内供暖系统的冲洗。 2.水压试验应分别在浇捣混凝土填充层前和填充层养护期满后进行两次;水压试验应以每组分水器、集水器为单位,逐回路进行。 3.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应小于0.6MPa。 4.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其压力下降不应大于0.05MPa。 5.水压试验宜采用手动泵缓慢升压,升压过程中应随时观察与检查,不得有渗漏;且不宜以气压试验代替水压试验。 6.在有冻结可能的情况下试压时,应采取防冻措施,试压完成后应及时将管内的水吹净、吹干。 7.地面辐射供暖系统未经调试,严禁运行使用。 8.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运行调试,应在具备正常供暖和供电的条件下进行。 9.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调试工作应由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配合下进行。 10.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调试与试运行,应在施工完毕且混凝土填充层养护期满后,正式采暖运行前进行。 11.初始加热时,热水升温应平缓,供水温度应控制在比当时环境温度高10℃左右,且不应高于32℃;并应连续运行48h;以后每隔24h水温升高3℃,直至达到设计供水温度。在此温度下应对每组分水器、集水器连接的加热管逐路进行调节,直至达到设计要求。 12. 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供暖效果,应以房间中央离地1.5m处温度计指示的温度,作为评价和检测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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